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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发毕业证书

服务描述

一、换取毕业证书

  受理对象:

    取得结业证书后,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;

  换取办法:

    持结业证书原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;

 

二、申请学位证书

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,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下载并填写《学士学位申请表》,交至所在学院院办,待学期末(7月初或1月初)关注教务处网站关于领取证书的通知。

 

委托办理:

    如本人不方便到场办理,可委托别人代办,下载并填写《委托书》后交教务处学籍科办理;

办理地点:体育馆附楼502教务处学籍管理科(屏风校区)     联系电话:0773-5891526



服务流程